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褒忠都市計畫區結案歸檔

變更褒忠都市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)案

案件編號:P020820002

基本資訊

案件類型鄉街計畫
案件位階主要計畫通檢
主管機關—
承辦人員—
公告文號78府建都字第24712號
公告日期78年3月24日
核定日期78年3月16日
發布實施日期78年3月31日

備註計劃書摘要表切到,無法確定審決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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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情形(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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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明細(21)

第 1-0 項

變更前工業區
變更後道路用地

第 1-1 項

變更前農業區
變更後道路用地

第 2-0 項

變更前住宅區
變更後機關用地

第 3-0 項

變更前農業區
變更後墓地

第 4-0 項

變更前公園
變更後住宅區

附帶條件

  1. 由土地所有權人無償提供公共設施用地或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。

第 4-1 項

變更前停車場
變更後住宅區

附帶條件

  1. 由土地所有權人無償提供公共設施用地或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。

第 4-2 項

變更前農業區
變更後兒童遊樂場

第 4-2 項

變更前農業區
變更後停車場

第 4-3 項

變更前住宅區
變更後八公尺道路用地

第 4-4 項

變更前農業區
變更後八公尺道路用地

第 4-5 項

變更前學校
變更後八公尺道路用地

第 5-0 項

變更前機關用地
變更後商業區

第 6-0 項

變更前商業區
變更後停車場

第 7-0 項

變更前市場
變更後停車場

第 8-0 項

變更前道路用地
變更後住宅區

第 8-1 項

變更前住宅區
變更後道路用地

第 9-0 項

變更前住宅區
變更後市場

第 10-0 項

變更前住宅區
變更後八公尺道路用地

附帶條件

  1. 私有地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已出具同意書同意無償提供公共設施用地。

第 10-1 項

變更前機關用地
變更後八公尺道路用地

附帶條件

  1. 私有地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已出具同意書同意無償提供公共設施用地。

第 10-2 項

變更前機關用地
變更後兒童遊樂場

附帶條件

  1. 私有地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已出具同意書同意無償提供公共設施用地。

第 10-2 項

變更前機關用地
變更後住宅區

附帶條件

  1. 私有地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已出具同意書同意無償提供公共設施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