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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港都市計畫區結案歸檔

擬定北港都市計畫(原「公二」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)細部計畫案

案件編號:P010660002

基本資訊

案件類型市鎮計畫
案件位階細部計畫擬定
主管機關—
承辦人員—
公告文號86府建都字第035994號
公告日期86年3月20日
核定日期86年3月5日
發布實施日期86年3月23日

備註計畫書包含到P010660001的公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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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明細(1)

第 1-0 項

變更前公園用地
變更後住宅區

附帶條件

  1. 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(含配置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與擬具公平合理之事業及財務計畫),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發布實施後始可發照建築。
  2. 公地部分一併變更住宅區,但將來擬定細部計畫時應集中作公共設施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