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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六(含大潭地區)都市計畫區結案歸檔

擬定斗六(大潭地區)都市計畫(體育場南側原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)細部計畫書

案件編號:P010160045

基本資訊

案件類型市鎮計畫
案件位階細部計畫擬定
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
承辦人員—
公告文號85府建都字第071028號
公告日期85年6月14日
核定日期85年6月5日
發布實施日期85年6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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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明細(1)

第 1-0 項

變更前農業區
變更後住宅區

附帶條件

  1. 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(含配置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與擬具具體公平合理之事業及財務計畫),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發布實施後始得發照建築。
  2. 將來細部規劃時,應確實配合實施人口需要,配設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。
  3. 逾人4之15米道路(特十號道路)納入本案細部計畫範圍,並於擬定細部計畫時一併研擬事業計畫及財務計畫。